曲靖市沾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当事人:曲靖市沾益区正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曲靖市沾益区正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发德诉被申请人曲靖市沾益区正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沾劳人仲案字〔2022〕第67号),因邮寄无法送达,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沾劳人仲案字〔2022〕第67-1号、沾劳人仲案字〔2022〕第67-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