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 工作动态
曲靖市规范聘任程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纳新管理
发布时间:2024-05-24 15:47:47     来源:调解仲裁科 阅读次数:4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每一位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人员都必须依法聘任、持证上岗、规范从业,合法有效的仲裁员身份是各级仲裁委依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的前提。

曲靖市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任程序不清晰、模式不规范、样例不具体等问题,深入研究,探索出一套简易可行的培训、聘任、颁证、执业模式,努力做到合法有效、因地制宜,不断优化吸纳仲裁人员、更新仲裁队伍的工作流程,为依法组庭、合法仲裁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首先,通过共享人社部远程在线教育视频资料库、跟班学习、辅助调解、观摩仲裁庭审、仿写裁决书等形式,不断强化仲裁员聘前培训,保证拟聘人员的基本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其次,制发《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任暨申证登记表》,对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生物影像、工作简历、履职意愿、部门核查结果等信息进行采集,把好仲裁员入口关;再次,制发《仲裁员聘任文件模板》,规范各个仲裁委聘任仲裁员的文件样式,要求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聘任期限等,做到人员清晰、聘期明了;另外,制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职责》,从法规宣传、案件受理、争议庭审、裁决书写、业务学习、数据统计、内务管理等方面对仲裁员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最后,要求各县市区将聘任仲裁员的登记表、文件、名册汇总报备得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再由市级统一向省厅申领仲裁员证书和徽章。

通过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任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的聘任职责和直接管理的法定权力,清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调解仲裁业务行政主管、监督指导的法定职责,对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素质过硬、荣耀神圣的仲裁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5月15日,曲靖市新增仲裁员24名,累计在册仲裁员138名。

IMG_20220317_165446_edit_485535256847477.jpg

截图20240515151154.png截图20240515151113.png图片1.png